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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20, 2024 8:00:22 GMT
司法道德委员会 2 月 25 日的意见讨论了司法道德原则对司法职业成员使用社交网络的影响。该委员会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即越来越多的法官和裁判官出现在社交网络上,这就是为什么所提出的咨询是一个高度热门的问题。 该意见回答了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可分为三大块: 第一个涉及法官必须访问社交网络的方式以及他们作为司法机构成员的身份来源。 第二个是指社交网络上的观点表达、出版物内容以及评委的反应。 第三个是指法官在社交网络上与其他社交网络用户相关的行为方式。 我们将上述意见中的结论转载如下: 法官参与社交网络并不违反司法道德原则,但他们的表现和干预方式可能会产生与尊重司法道德原则有关的风险,这种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受到影响,尽管不表明自己是法官。 法官可以在社交。 网络上公开展示自己。但他们应该对自己的表现方式进行事先道德评估,并评估 他们在社交网络上作为司法机构成员的身份(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别名间接)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们所发表的内容、观点或行为公众在上述 比利时电话号码列表 社交网络上的信息,以及他们对第三方出版物的反应。 他们还必须意识到,他们提供的有关其“司法身份”的数据越多,他们的干预和出版物可能影响与司法道德相关的问题的风险就越大,特别是其他人对司法独立、公正和诚信的看法。 法官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可以在社交网络上表达自己的特定意见,无论其是否具有法律性质,也可以以社交网络用户通常使用的形式对其他人的出版物做出反应。 被认定为此类的法官访问社交网络可以有利于遵守与教学职能或捍卫基本权利以及我们的法律制度所依据的价。 值观相关的道德义务。 无论如何,法官对社交网络的干预必须谨慎行事,他们必须特别注意保持公正的表象。 法官在社交网络上表达意见、评论和反应,除了反映必须维护司法职能尊严的行为外,还可能严重影响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什么每当有合理的可能性他们可以被承认为司法机构成员时,相应的道德义务就会在表达意见、做出个人评估和对其他人的出版物做出反应时极其谨慎。 无论如何,法官必须避免提及与他们正在审理的事项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问题。 法官在社交网络上使用与第三方的联系方式可能会产生偏袒的印象。当与司法部门相关的专业人士接触时,这种风险变得更加重要,这些专业人士对法官履行职责的法院或法庭有一定的干预或干预的可能性。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法官必须评估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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